關帝靈簽 第30簽 中吉 柳毅傳書

奉公謹守莫欺心。自有亨通吉利臨。
目下營求且休矣。秋期與子定佳音。


聖意:
利雖有。莫妄作。訟宜和。病勿藥。
名待時。婚有約。但存心。安且樂。

功名:目前不宜 再接再厲 秋期屆至 一舉揚名
六甲:先調身心 健身之後 一切平安 修吾身心
求財:忍受時艱 再等秋至 即可欲為 時與命也
婚姻:先友後婚 較舊制妥 惟已有眼 否則己責
農牧:平心而為 局勢在變 仲秋後也 有利可圖
失物:去者去矣 東北之方 試探可也 恐難回之
生意:蠅頭之利 亦為利也 不宜貪婪 否則栽翻
丁口:人口適中 為培下代 下注功夫 方能旺盛
出行:見機行之 夏季不宜 秋至方可 防天災也
疾病:枯衰之症 改善習慣 正是根本 悉心調養
官司:訟也不可 宜退一步 寬宏度量 即是勝訴
時運:目下平平 平而踏實 即可轉機 忍耐等待

東坡解:
公平處己。切莫自欺。福祿雖有。漸且待時。
若要進取。未可施為。凡百謀望。秋以為期。

碧仙註:
先難後易莫相欺。謀望營為秋得宜。
謹守定應多福祿。且須從緩待其時。

解曰:
此籤目下不宜妄取。只宜守己。
官員占之。必有憂疑。若能謹守。方得吉利。
士人占之。且待時來。庶人占之平順。
病宜服藥。訟宜和。婚有約。謀望先難後易。不可躁進。
安分守己。秋月方佳也。

釋義:
貴人占之有刑憲。士人占之進取未遂。秋期方有佳音。
宜好學養重。凡事占之。當正道而行。待時而動為要。

故事及記載:
柳毅傳書
唐。柳毅下第。歸至涇陽。遇安子滿而涕零。
自云。洞庭龍君之女嫁與涇陽。遭婿暴辱。出書一封。托寄洞庭。
毅以不能入水為辭。女云湖邊有柳樹一株。搖之當有所見。
及至搖樹。果水中有人。出為持書去。
俄邀毅入龍宮。洞庭君以女妻焉。後不知所終。